滁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11:57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省财政厅的指导下,滁州市财政局(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致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精神,现将滁州市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坚持党组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财政法治相关工作与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中心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并对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全力办实事、优环境、助纾困、稳大盘、优配置,财政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圆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

(二)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方面。一是紧抓局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做好“关键少数人”的学习宣传。2022年以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各类学习3次,不仅学习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中央和省领导讲话,还安排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2全国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云大赛和全省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提升财政干部对党内法规及互联网安全的认识。同时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的关注“中国普法”、“安徽普法”、“滁州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法宣最新动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法治思想舆论氛围。组织了各县市区参加宪法征文活动,择优报送5篇至省财政厅。三是做好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财政专门法律考试的组织工作;分别进行财政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制定了《2022年度财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财政重点普法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财政普法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普法责任主体,推动法律法规普法工作落实。

(三)在领导班子依法履职方面。领导班子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我局公布了2022年版《财政权责清单》,共有21项公共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管理,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新增了2项事项。经过编办审核后,通过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有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规范性文件上会前必须有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部分涉及管理对象利益调整的还须有征求意见结果,局法治部门同时列席会议三是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已完成规范性文件8件、合同1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做的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率为100%,规范性文件没有被备案监督机关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情形。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有两项执法检查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人员和随机检查对象的抽取,并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增强执法检查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五是规范有序做好财政涉法案件的处置。2022年,我局共收到2件行政诉讼和1件行政复议。我局协同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依法依规办理,并请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出庭,出庭率为100%。同时,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科室和人员参与庭审旁听,适时开展了规范化教育。

(四)在做好牵头工作方面。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将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及时编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大公、检、法、司、城市管理、市场管理等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安排,特别是加大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预算安排上足额满足法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力做好各项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的贯彻执行;扎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并建立常态化的公示制度,对涉及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并要求执收单位遵照执行。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的学习,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和滁州市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等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明确购买主体范围和购买服务内容,对没有编制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予实施。

(五)在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方面。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严的主基调,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的有效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个不分管”和“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凡提四必”要求,科学选拔任用干部。今年以来,对权力运行流程、涉钱涉物涉项目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开展方法还不够创新,还尚未形成财政特色的普法宣传体系。二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与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工作还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深度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的情况还不够及时。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突出财政制度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作为保障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全面推动,不断完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财政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纂。二是强化涉法涉诉事项管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三是加强法律风险内部防控。全面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内控执行,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四是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工作水平。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