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财资[2020]51号 )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0-02-17 08:37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

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和新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表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资产报表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保障性住房情况表、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和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表等。各单位应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对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和保障性住房等资产进行入账核算。以前年度通过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核算的相关资产,应重新分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和保障性住房等科目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填报2019年度报表。

(二)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登记入账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二是资产变动情况,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三是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四是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登记入账情况,登记入账的具体做法,以及登记入账进度、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对策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尚未开展登记入账工作的市县数量进行统计,并上报具体名单。五是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目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六是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今后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编报依据

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详见《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说明》(见附件)。

三、编报范围

(一)各单位应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不填报本报表。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的基础表和汇总表,是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统一使用的报表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报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培训力度。各单位要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工作,及时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应建立交流平台、强化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应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本通知的编报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认真组织开展好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同口径的数据与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一致,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分析研究。各单位要在完成资产报表数据填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中除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外,还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提炼总结,特别是报告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和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登记入账情况,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具体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报送工作,于2020年3月5日前向市财政局(资产科)报送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

(六)编报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统一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报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合并)和审核工作,不得自行修改变更。该系统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资产管理”子栏中下载。

(七)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资产科联系。联系电话:0550-3216519、0550-3216507电子邮箱:czsczjzck@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报表

2.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报表编报说明




滁州市财政局

20202月14

附件1-1: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xls 附件1-2: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