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0-02-17 08:33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现就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

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等重要资产信息;汇总表由各部门、各地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反映本部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二)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三)分析报告是按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总体情况、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资产管理促进改革、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工作情况,以及对相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3月5日。

  (二)报送内容。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A3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分析报告,并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

  2.电子材料。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均报送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和所有独立核算单位单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涉密单位仅需报送汇总表。

(三)报送方式。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资产年报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四)机构改革部门报送主体。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复资产划转和账务处理情况如实编报资产年报,确保不重不漏,同时做好资产年报与财务决算报告主体的衔接。

  四、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重要基础,对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市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做好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会审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基础,狠抓整改。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年终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全面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范围。同时,要结合有关审议意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货币资金占比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核算不全面、部分资产闲置、办公室用房面积偏大等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反映整改成效。

  (三)认真审核,提高质量。市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完善审核机制,克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等困难,保障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对本年度和上年度相比重大数据变动、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等现象,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资产年报会审和考核工作,对市直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各级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审核批复工作。

  (四)做好分析,强化应用。各单位应当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市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资产数据价值,强化资产数据应用,为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撑。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五、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市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重点专题栏目的“资产管理”子栏目中下载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资产报告编审资料。

  (二)联系方式。市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资产科联系,联系电话:0550-3216507、3216519。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

明提纲

   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滁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xls 附件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docx 附件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