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安徽省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1-04-09 14:32

7月16日,安徽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徽省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国资监督一〔2020〕7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安徽省省属企业在内控体系建设、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建设水平不高,各省属企业之间内控体系建设不够平衡,与中央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强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构建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我省省属企业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和《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省属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为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共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四全”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高管控效能。主要包括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管控,强化内控体系管控效率。主要是提升内控体系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主要包括全面实施企业自评、加强集团监督评价、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五是加强出资人监督,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主要包括建立出资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做好统筹规划。提出各省属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内控体系整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分阶段任务,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各企业要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进一步整合优化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出企业内控体系监督评价阶段性工作和长期性工作的目标要求,明确省国资委对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