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4-02-26 09:00

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截止2022年底,全市国土总面积2027.41万亩,其中农用地1668.65万亩,占82.31%;建设用地273.99万亩,占13.51%;未利用地84.76万亩,占4.18%。国有土地面积414.56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45 %。

二)水资源。截止2022年底,全市水资源总量21.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9.8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44亿立方米,其中5.75亿立方米为地表水和地下水重复量。全市入境水量5.1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0.02亿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截止2022年底,全市发现各类矿产52种,其中非金属矿40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7种。全市主要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分别为:铁矿石量2066.46万吨;铜矿石量894.7万吨(金属量13.4万吨);铅矿石量465.83万吨(金属量8.67万吨),锌矿石量376.14万吨(金属量6.35万吨),盐矿石量160064.53万吨(NaCl量114081.81万吨);石膏136763.17万吨;云母6902.45万吨;石英岩98605.24万吨、凹凸棒石粘土2175.12万吨。2022年度资源开采总量3069.45万吨,其中:盐矿石量326.95万吨(NaCl量206.59万吨),水泥用灰岩655.2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348.81万立方米,石英岩1265.26万吨,凹凸棒石粘土2.28万吨。

(四)森林资源。截止2022年底,全市林地面积为23.22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地9.75万公顷。全市森林面积共计49.1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3%。2022年人工造林面积2860公顷。全市共有19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8.93万公顷(市林场经营面积3.61万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2.21万公顷。

(五)自然保护地。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16个,具体包括:2个自然保护区,即:安徽皇甫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安徽明光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风景名胜区,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凤阳山风景名胜区;9个森林公园,即: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徽省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徽老嘉山国家森林公园、韭山国家森林公园、神山国家森林公园、白鹭岛省级森林公园、红琊山省级森林公园、龙窝寺省级森林公园、南屏山省级森林公园;2个地质公园,即:安徽凤阳韭山国家地质公园、明光女山省级地质公园;1个湿地公园,即:来安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全市自然保护地批复总面积67707.61公顷(含交叉重叠),扣除交叉重叠后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52753.97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9%。

二、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突出规划引领,推进编制审批。全面推进“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功能空间,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待省政府审批;6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县级审查,待审批;我市93个乡镇除1个(腰铺镇)已纳入滁州市中心城区统筹编制外,目前均已启动编制,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明年上半年完成编制成果。专项规划目前在编32个,5个已完成审批,6个已形成成果,21个正在编制中。完成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外996个行政村的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了853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72个已完成编制审批,781个正在编制中。提前开展单元详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按省自然资源厅新要求加快编制。

(二)开展统一调查,做好确权登记。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并向社会发布主要数据成果。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推进日常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2021年10月,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工作,实现地籍调查全域覆盖,共完成调查82.15万宗,总面积1.85万公顷,完成率为100%。后因各地历年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拆除房屋,经请示核减宅基地底数,全市现有宅基地总数为66.57万宗,面积1.45万公顷。截至目前,全市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的有46.58万宗,已完成登记宗地数45.02万宗,登记发证率96.65%,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

(三)牢记国之大者,严格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定》,提出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六个方面“长牙齿”的硬措施。完成“三区三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分别为979.21万亩,866.73万亩。创新工作机制,将新增耕地比例不低于1%作为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前置条件,全市全年完成市级验收新增耕地面积1.39万亩,旱改水面积1.6万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北沿江高铁滁州段等62个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9559亩。将补充耕地指标水田、旱地有偿调剂费分别上调到18万元/亩、8万元/亩,提高了各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积极性。2022年7月,我市开展了耕地恢复专项行动,截止2022年底,全市耕地面积较2021年增加1.32万亩。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组织完成8个县(市、区)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充分考虑到了设施农业、农村道路等合理用地需求,助力了乡村振兴。

(四)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完成人工造林4.29万亩、封山育林2.56万亩、退化林修复5.33万亩、森林抚育22.06万亩;创成3个省级森林城镇、55个省级森林村庄。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国有林发展中心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因地制宜开展“一村万树”公益碳汇林建设,培育高效碳汇林基地10.7万亩。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2022年计划完成治理矿山数16个(含跨年度项目任务1个),均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完成治理面积266.61公顷,投入资金22195.23万元。启动《滁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部署安排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五)聚焦土地集约,强化用地保障。2022年,全市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015宗,面积8.2万亩,较2021年同比增长55.6%,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611宗,面积4.29万亩,成交价款179.51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地404宗,面积3.91万亩。出台《滁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滁政秘〔2022〕85号),明确实施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6949亩,其中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6199亩,处置率27.97%,处置闲置土地4613亩,处置率为67.28%,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共盘活僵尸企业40家,盘活面积1396亩,为一大批优质项目腾出了宝贵空间;组织开展滁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调查成果已全部完成;全椒县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六)有序开发矿产,打击涉矿违法。2022年完成采矿权出让5宗,出让收益合计72.46亿元,其中挂牌出让4宗,玻璃用石英岩矿2宗,砂石土类矿产2宗;深部采矿权协议出让1宗,为水泥用灰岩矿。《滁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其中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规划已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完成2022年市级发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工作,对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要求各依法查处到位。开展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滁州市“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自然资规〔2022〕102号),明光市、全椒县和凤阳县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金矿开展了持证矿山、注销矿山、废弃矿山和盗采点排查工作。

(七)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审批全覆盖、审批时限全压缩,实行“一张表单、一个窗口”统一申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推广“一书三证”电子证照应用,提速增效审批服务。围绕“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决策部署,共享规划、土地审批信息,以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作为项目要素保障的唯一标识码,贯穿建设工程用地、规划、施工、交易、纳税、登记全生命周期,实现“一码关联”“一码管地”,拿地、验收、交房“即办证”,2020年以来,共实施19个项目、惠及群众4000余户。线下向各类开发园区、社区、乡镇、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开发企业延伸服务网点78个,线上创新“亭好登”登记受理平台,打破时空限制,推动随时随地“自主办、快捷办、就近办、一次办、邮寄达”。设立企业专窗、“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设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延时和上门服务,压减登记环节为1个,材料为4项,涉企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获滁州市“文明窗口”“红旗窗口”“社会满意窗口”“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亭好登”不动产登记品牌荣获滁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差距和挑战。一是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目前全市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80平方米,远超安徽省平均水平。全市仍有批而未供土地6.31万亩,闲置土地0.53万亩,低效工业用地1.04万亩;部分地区土地利用工作仍然延续过去的外延扩张模式,重视“增量”争取,“存量”挖潜不足。二是最新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地成果中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有2.66平方千米的城镇开发边界,与目前的自然保护地和三线管理要求存在冲突。三是蓄水能力不足,引调外水能力薄弱,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不高。四是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问题时有发生,林业执法监管不严、执法松软等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五是不动产登记线上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除金融机构外,个人、房地产企业的不动产登记线上申办知晓率、使用率不高,“一网通办”的登记类型和范围有限。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低、应用场景不够丰富。不动产登记申报材料纸质化依赖程度依然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

(一)坚持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特别是南京市规划对接,在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具有滁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好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推动矿业权出让工作,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继续开展矿产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坚决打击无证勘查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以采代探、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按照上级部署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构建自然资源日常管理“一张底板、一套数据、一个平台”。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优化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机制,并以季度为周期基于日常变更成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预警风险研判等各类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

(三)履行统一确权登记职责。有序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根据《滁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分类推进”方式,扎实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率,确保位次始终位于全省前列。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并颁发出“第一本证”,2024年12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登记成果移交和整合工作。

(四)深化节约集约综合改革。以亩均产出论英雄,深挖土地利用潜力,不断降低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面积。严格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合理分期报批和供应土地机制,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加强用地标准审查,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用地规模的精准性。继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满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强化用地源头管控,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不断提升园区土地利用强度。指导各县(市、区)积极争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五)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下达2024年度全市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全市计划安排项目43个,计划治理修复365.74公顷。继续做好拓展生态补偿范围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在建生产矿山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各企业履行“边开采、边治理”生态修复义务。

(六)创新取水用水节水管理。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管控指标,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监测预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持续推进取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区域用水权、取用水户用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的市场化交易,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节水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与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市级统筹,加快构建市域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和数据库,统筹推动全市登记事项和登记流程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域共享和跨区域通办。迭代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努力推进实现线上与线下同步发展、土地规划审批和登记上下游事项串并联衔接、预售核税等部门协同登记、登记受理审核发证“立等可取”等,推出更多涉及不动产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打造“不限时间、不限地点,零跑动、零费用、无纸化”的绿色高效便捷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提升服务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