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销房屋等资产的函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核销房屋等资产的函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市妇计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申请》(滁卫财秘〔2020〕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函复如下:
依据市政府2019年28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定远路等房屋征收和琅琊区安置房建设工作》及市政府2018年8月份资金调度会会议纪要精神,结合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同意市妇计中心位于定远路账面价值404015元、面积1764.75平方米的房产资产核销。
请你单位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滁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