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如何开展

——坚守“八个坚持”抓好“六个机制”

发布日期:2021-04-26 09:05 作者:滁州市财政局站管 来源:中国警察网 阅读: 字体【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29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受表彰、受嘉奖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

会议指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扫黑除恶斗争如何继续开展?会议部署总结专项斗争宝贵经验,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总结宝贵经验——坚守“八个坚持”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凝心聚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宁。

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英明正确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会议指出,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化,积累了宝贵经验,要认真总结、长期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专项斗争伊始即印发通知,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站位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落实。

——坚持依法严惩,做到不枉不纵。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两高两部”制定发布9个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法律指引。

——坚持纪法协同,深挖彻查“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纪法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保护伞”线索主动收集、移送等机制,破解了“保护伞”发现难。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通过联合调查等方式,破解了“保护伞”查处难。组织各地对“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回溯核查、扩线深挖等,破解了“保护伞”查透难。

——坚持强本固基,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推动各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把村干部入口关。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进行常态化整顿,采取“四个一”措施整治软弱涣散村,限期解决黑恶势力干扰侵蚀等问题。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有效压缩“村霸”等生存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下发“三书一函”10.3万余份。开展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坚持严督实导,不断推进攻坚克难。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组建正部级干部任组长的中央督导队伍,开展三轮督导及“回头看”,实现督导全覆盖。创新挂牌督办案件制度,带动全国万起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加快办理。创新全国扫黑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创新特派督导专员制度,推动解决难点问题。

——坚持发动群众,营造强大声势。通过完善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方式,收集各类线索126万余条。通过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强化正面宣传。

——坚持统筹谋划,推动落地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领导等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斗争环环相扣、不断深入。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确保扎实推进——抓好“六个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谋远虑,经略将来,对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推进作出科学擘画。

会议强调,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抓基层打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行业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六个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在铲除土壤上持续发力。要持续推进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完善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严格村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生根。

——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在发动群众上持续发力。要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并拓展功能应用。要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对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核查结论落实终身负责制。要建立省市县举报线索核查三级联动机制,为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提供指引。

——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在严打深挖上持续发力。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要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高发多发势头。要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在压实责任上持续发力。要定期开展分级督导,实现一级抓一级、定期督落实。要加大重点案件督办,通过领导包案、派出督办组、向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等方式,推动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取得突破。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在鼓舞斗志上持续发力。要加强考评工作,定期表彰奖励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地方重点通报督办,推动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要注重群众评价,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建议,确保扫黑除恶斗争顺民心、合民意。

——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强化保障上持续发力。参照原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