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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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的通知

     

    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各地水土保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    万元, 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310-水土保持”。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滁州市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分配表

     滁州市财政局

     20221123



    附件

     

    滁州市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分配金额

    备注

    1

    天长市

    20

     

    2

    明光市

    20

     

    3

    来安县

    15

     

    4

    全椒县

    15

     

    5

    定远县

    30

    其中用于补助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10万元

    6

    凤阳县

    50

    其中大溪河镇马山村、大庙镇高陈村、黄湾乡各10万元

    7

    琅琊区

    237

    其中用于补助城西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工程222万元

    8

    南谯区

    30

    其中沙河镇新塘村10万元

    合计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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