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2020年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26 15:07
    【字体:打印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20年财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会计监督检查

    一、抽查目标

    按照《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规定,目前计划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创新财政检查方式,确保财政检查的客观、公正、透明。

    1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抽查事项:会计监督检查 发起方式:根据省级统一安排 主体:滁州市财政局 检查对象: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二、时间安排 

    20206月到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依法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落实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一般应以实地检查为主,可以委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采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结论。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相关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