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9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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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建立财政收支月报机制,按时发布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推进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及时公开涉农补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透明。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印发《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财信〔2020〕174号),从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等方面规范政策解读机制,并及时将解读内容发布在政务公开网站和其他政务新媒体上。三是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市长热线、依申请公开等平台进行日常监测,及时收集、掌握舆情动态,认真研判处理,做好回应工作;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将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让公众理解、知晓。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5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予以部分公开1件,非本部门掌握信息1件,均已及时规范给予回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2020年,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均已在政务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发布。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滁州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六提六促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照目标全面查摆问题、形成任务分解、迅速落实整改,同时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中心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统筹,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上传与栏目维护。及时根据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有人真抓实管,不断档脱节。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印发任务分解文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加强问题监测与整改反馈,将平台检测与自我查摆相结合,及时将信息发布存在的问题梳理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并督促做好整改和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6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1268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足。部分信息没有在生成后第一时间发布,存在滞后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充实、形式不够丰富。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较少,相应的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也较少。部分政策解读没有对文件内容进行深入挖掘,解读的内容范围不够全面,且多为文字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回应不够精准。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的主动回应不够及时、全面,使得互动平台多有重复问题咨询。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广泛涉及社会公众的决策事项做好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工作,将群众意见融入到信息公开工作中,大幅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同时,重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等形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尝试运用图表说明、动漫解读、视频讲解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助力政策文件精神内容的精准传达和高效落实。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财政政策新动向、热点问题新回应、工作落实新成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听得到、能监督”,促进财政工作阳光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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