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强管理抓统筹 政府“公物仓”建设向纵深推进

发布日期:2024-03-20 15:24 来源:来安县财政局 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动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来安县财政局紧跟政策导向,转思路、出新招、求实效,探索建立政府“公物仓”,推动构建闲置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行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县财政局与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来安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对县级政府公物仓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入仓资产种类、在仓资产管理、入仓出仓流程、账务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物仓”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等统一配置的资产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在各行政事业单位间实现资源资产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调剂调配,更好发挥资产效能,节约有限的财政资金。

二是搭建网络平台,优化运行载体。公物仓紧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网上运行的管理模式,公物仓资产的缴入、使用、审核、审批等事项,均在网上办理。通过公物仓平台,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实时查看在仓资产的图像、取得日期、资产原值、摊销年限、目前状态等信息,从而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调剂、使用所需资产,极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统筹资产调剂,提高利用效率。推进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挂钩,压减预算开支。各行政事业单位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应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因工作特殊性及其他原因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再安排预算资金购置新增资产,逐步实现部分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的统一调配和处置,从源头上打造节约型政府。

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审核审批。公物仓资产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实物管理,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事项实施监督审核,县事管中心及县财政负责审批处理,通过对公物仓资产入仓、在仓、出仓实行全流程化管理,实时、精准掌握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及调剂使用进度,确保公物仓资产管理透明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