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财会〔2022〕48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苏滁园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2〕10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皖财会〔2022〕1093号”通知中各项规定要求整理、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初审材料及公示资料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财政局不予受理,因此造成延误上报和评审的,责任自负。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2〕1093号)及附件电子版可登录省财政厅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和滁州会计网查询下载。
二、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 8:00--11月20日24: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送达市财政局会计科(市政务中心东四楼407室) 。
联系人: 陈伟
电 话: 0550-3216511、3216510
滁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