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会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会[2019]547号)要求,经滁州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对所属地申报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并在滁州市财政局网站公示无异议,以下培训机构符合承担2019年至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条件,已通过审核。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会计人员可在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面授培训学习。现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滁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