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财政局、文化旅游局:
根据《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滁州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县(市、区)2018年度旅游厕所建设、旅游招徕地接、旅游商品表彰及旅游节庆活动四类旅游奖补资金 万元,支出列2019年“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请按照《滁州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12]122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