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09 15:11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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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滁州市2017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政务[2017]1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事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二、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组织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和科室人员调整,及时变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有人抓,工作不脱节。规定各科室单位确定一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培训工作。规定有牵头任务的科室要负主要责任,要认真负责,局信息中心、效能办对各项信息公开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制定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发布了《滁州市财政局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在信息公开流程、保密审核以及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都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并列入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各相关科室执行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涉及财政局的事项,要求每年拟定信息公开方案并向各科室即二级机构发出通知,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跟踪问效,全年将第三方监测机构提出的27个问题逐一分解到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并将科室及二级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三、做好财政重点领域工作的公开发布

    1、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印发了《滁州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下发市直各预算单位,深入指导预算单位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于2017年2月份完成预算公开工作,8月份完成财政决算工作。做好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局领导多次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县(市、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县(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广泛,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要求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省财政厅专员办在今年11月份对我市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认真仔细,要求严格,推动了全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2、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资金管理等。

    四、进一步做好财政政策宣传和解读回应工作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调转促”、“放管服”等涉及财政改革政策的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公布支持“企业创新、全民创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通过门户网站开设的专栏、设立的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扩大传播范围,提高公众知晓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预算单位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并及时分析梳理,采纳其中合理建议。财政局每年年初都将预算草案送人大、政协代表审阅,并派人参加人大政协分组讨论会,记录涉及财政预算报告的合理化建议,分发预算草案解读材料,及时解答代表们的提问,并将各县(市区)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上报,组织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后修改完善预算报告。

    3、努力做好政策解读。要求重要财政政策措施出台之前,牵头起草科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税政条法科审核把关。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财税政策和重大措施,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分管领导及时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发布信息,接受采访。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了《关于建立重要财政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的通知》(财办【2015】204号),明确信息中心负责搜集财政舆情,协调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在线留言栏目、西涧论坛的网络发言人板块等栏目留言办理质量和时效,2015年回复网络问政116条、2017年回复130条,2017年回复77条。对重要的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程序规范,领导审核严格,答复的理由、依据充分,没有受到投诉,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

    3、推进政策公开执行和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涉及财政局的事项,年初发出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动态跟踪信息公开进度和效果,2017年将第三方监测机构提出的27个问题逐一分解到相关科室及时纠正,并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对市直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针对每季度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监测机构提出的问题,例如: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少;未公开本年度化解产能工作报告;政策执行落实信息较少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21项,逐项明确指出整改内容,将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及责任人。

    2、依法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目前,我们对财政公开负面清单尚缺乏研究,将进一步与办公室保密员、局机关业务科室研究保密范围,规范财政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

    3、针对“未通过网络、新媒体向社会直播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积极的财政政策”等问题,已计划在未来年度增加直播节目,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布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政策,增加新闻发布会次数,面向媒体回答记者提问,答疑解惑,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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