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2-04 00:00
    【字体:打印

    一、滁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落实国家、省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拟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协调、推进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策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八)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市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滁州市财政局概况

    滁州市财政局由机关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组成,其中:非税收入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三、滁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收入预期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和财税政策效果,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强化协税和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税种的税源监控,加强经济、税收对比分析,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完善非税收入征缴体系,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控制非税收入规模,增强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盘活存量资金不留死角。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项目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加快项目实施,完善项目执行跟踪问效制度,切实解决“钱等项目”问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除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一般情况下不追加预算,保证预算的严肃性。

    (二)坚持发展为要,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构,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加力。加快推进“调转促”,加强资金整合,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保障“十大工程”建设,推进市级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交通、水利、节能环保、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争取,为全市加快发展争取更多财力支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债权投资转补助、财政金融产品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推进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为实体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扶持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建立和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着力降低企业税费及成本负担。

    (三)坚持民生为先,保障改善民计民生。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分类推进,加快民生项目实施,确保广大群众早受益。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强化民生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省、市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改政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关注并解决好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

    (四)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城乡一体发展。全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公共便民自行车站点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实施产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工程,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和持续性。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助力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三农”投入。大力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支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继续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支持国有林场体制改革。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高财政运行效能。切实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关键,突出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突破,最大限度的激发体制机制活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支出政策,全面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建立公开透明预算。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落实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推进科技、教育、节能环保、医疗卫生和涉农等重点科目资金优化整合。建立盘活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和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用于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和民生保障等亟需的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健全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管,积极消化存量债券,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滁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2203.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203.98万元,支出预算2203.9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320.1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83.8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830.15万元,占83.04%,比上年增加40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59万元,占10.96%,比上年增加7.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25万元,占2.87%,增加1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9万元,占3.13%,比上年增加18.6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国家调整人员工资及用于财政事务项目资金增加。

    2016年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130.1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 64.30万元;资产占有情况:离退休老同志专用车1辆。

    附件: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