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四到位”做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

发布日期:2020-12-25 11:39 作者:蒋秋文 来源:琅琊区财政局 阅读: 字体【  

近年来,琅琊区通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解决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不能涵盖的“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农村通组道路、路灯等美化、硬化、亮化工程,不仅改变了村容村貌,更提升了农民参与民主管理、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和动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20年琅琊区实施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于8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提前交出“满意答卷”。

一是项目提前谋划到位。2019年底区财政提前部署涉农街道摸排2020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积极引导村、组农民参与民主议事,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突出群众迫切需求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计划项目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上报区财政。

二是项目资金保障到位。区财政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足额配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并将项目纳入区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予以推进。区财政对街道上报的计划项目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资金重点解决群众受益最广、需求最急的项目;对审核拟确定为当年实施的项目上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下达项目批复,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后区财政及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项目组织实施到位。街道按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要求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和街道各方的责任、义务;街道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对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规范和施工现场安全加强管理,严格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村民代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参与工程监督;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利用村民大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使农民更好的了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更多参与群众议事决策,增进农村和谐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