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疫情期间减免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房租368余万元

发布日期:2020-06-28 09:23 作者:来安县财政局 来源:来安县财政局 阅读: 字体【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经营的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落地落实。县财政局主动作为,印发出台了《来安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类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30号)、《关于报送应对新冠病毒疫情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进展的通知》(财资函〔202034号)文件,明确各单位具体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减免房租适用对象和执行口径,细化了减免房租的办理流程,使广大中小微企业能够简便快捷地申请减免事项。
  截至目前,全县已享受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户数共计331户,减免租金合计368.3872万元,其中减免个体工商户319户,金额326.7638万元。按性质分,行政事业单位减免235.6721万元,国有企业减免132.7151万元。减免房租政策为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积极作用。(资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