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滁州市考生申请延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08:54 作者:会计科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原定于2020年5月9日举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会计考办将考试时间调整至2020年8月29日进行。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相关要求,对因考试日期调整不能参加此次初级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采取延考方式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现将我市考生申请延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按安徽省考办要求,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考生予以延期参加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1.在8月份临产的孕妇。2.因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3.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二、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申请延考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滁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市政务中心东楼407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申请人可前往我市财政局会计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滁州市财政局(邮编:239000,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东楼407室,单位名称:滁州市财政局会计,收件人:陈伟),邮寄材料的同时需电话告知一下。

三、申请延考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延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延考申请(写清本人身份信息、延考原因及联系方式)。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延考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四、联系电话滁州市:0550-3216511、3216510 

滁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