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函〔2020〕15号

发布日期:2020-03-31 08:32 作者:滁州市财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函〔202060,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在全面总结本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情况基础上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报告相关指标及数据真实、准确。

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情况,汇总形成本地区分析报告。

(一)我省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网络版方式,通过互联网,登陆安徽省财政厅二级部署的“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开展编报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330日后输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填报(市直各单位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科室负责提供)。

不适宜通过网络版报送的单位请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使用单机版报送的单位在报送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同时,还应当报送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从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常见问题解答和单机版软件下载可登陆网站:安徽省财政厅—>公众服务—>下载专区(网址为:http://czt.ah.gov.cn/portal/wsbs/xzzq/index.htm)

(二)各部门、单位请于2020710前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将纸质版或电子版(jio格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科室。报告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凡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的,一律列入重点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将及时上报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应当按《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编报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对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陈伟   徐亮明

  址:市政务中心东四楼407室(市财政局会计科)

      : 3216511

  箱:675741419@qq.com   

 

附件:

1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函〔202060号)
2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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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财会函[2020]60号.zip

财政部财会函[2019]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