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工作
近年来,新冠疫情席卷全球,食品作为重要传播渠道,尤其是进口冷冻生鲜食品,因此,市财政更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资金保障。
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32.1万元,以此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强化绩效监督管理
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滁发[2019]23号)的精神,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安全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申报,按时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年末开展绩效自评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提升食品安全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