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五督察组赴滁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督察

发布日期:2020-10-16 15:01 作者:预算科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为推进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1014日,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五督察组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召远一行赴滁州开展专项督察,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金力出席督察会议,并代表市政府汇报滁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列席。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滁州市财政管理工作尤其是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明显,好于预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运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增强,工作举措扎实有效。

督察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地实际,确保2022年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二是有助于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对纳税人负责。三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现实需要。


督察组指出,要抓住工作重点,统筹推进绩效管理上水平。一是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闭环系统,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二是严格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省级层面到 2020 年底、市县层面到 2022 年底基本建成,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提升管理水平,整合绩效管理力量,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充实配强人员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要优化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实现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化;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该收回的一律收回,聚焦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真正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在滁督察期间,王召远一行赴市财政局召开财政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局党委和部分科室的工作情况汇报,王召远副厅长充分肯定滁州财政今年以来的工作,认为滁州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行稳致远,为推进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滁州贡献。